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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uestion 1
质量管理与自检

答:        第六十条 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。其主要职责:        (一)制定质量管理组织任务、职责;        (二)决定物料和中间品能否使用;        (三)研究处理制剂重大质量问题;        (四)制剂经检验合格后,由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审查配制全过程记录并决定是否发放使用;        (五)审核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及监督实施。        第六十一条 药检室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检验。其主要职责:       (一)制定和修订物料、中间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,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;       (二)制定检验用设备、仪器、试剂、试液、标准品(或参考品)、滴定液与培养基及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;       (三)对物料、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、检验、留样,并出具检验报告;      (四)监测洁净室(区)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;      (五)评价原料、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,为确定物料储存期和制剂有效期提供数据;      (六)制定药检室人员的职责。第六十二条 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自检。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,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,以证实与本规范的一致性。自检应有记录并写出自检报告,包括评价及改进措施等。

Question 2
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

答: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,为群众提供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。到2011年,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,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,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,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,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,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,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,切实缓解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。到2020年,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。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,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,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,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形成多元办医格局,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,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,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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